外包又外包是国内小公司的常态么?野路子好厉害
朋友的朋友给了个活儿给网站接入个支付,就叫他“老板”吧。
老板下属拉了这个活儿,老板分成,老板不管具体实施。
开始时候,老板和我沟通,跳过下属。下属和支付商沟通,跳过我。
后来我求救兵叫他们员工帮忙,然后老板拉来了支付商。所以我误会是拉进来了员工,导致说漏了一点信息,老板私聊叫我撤回。
等我再次求救,老板说这活儿是下属对接的,老板手里没人。。。。
.__.?
这…… 是常态么?还是只是我碰到的这个路子太野而已。安安稳稳做事的团队在哪里!
其实写安安稳稳的时候想的是,先文档整理好,定下任务范围,出个流程图,之类的步骤。
大多数都是这样吧,谁会把吃饭的路子透露出去呢。
这种时候你就只认准对口一个人就好了,不要每个人都找。
二包,三包,四包很正常的。。但是一般都是会提前说清楚的呀
不止是中国好不,日本也是外包外包再外包。导致日本人自己都自嘲日本是层层外包之国
不是小公司的常态, 全世界全行业都这样
某国内龙头车企的一些结构件 N 次转包之后最后是一些 CNC 夫妻厂做的你信么.........
制造业企业扎堆, 很多时候小厂淡季做大厂的高仿, 旺季接大厂的分包单.......
可能全世界没有比日本还能包的了哈哈
这届奥运会,日本把外包用得不光让世界开眼,连已经见怪不怪的日本人自己都大开眼界直呼外包还能包出这种水平哈哈
外包嘛,渠道少技术多
外包相当于人力商人,填补的是买卖双方信息的隔阂。
在淘宝出现之前,买东西不都是被经销商层层倒手么 hhh
“还是只是我碰到的这个路子太野而已。安安稳稳做事的团队在哪里!”
你这句话就侧面回答了为什么有这么多外包。如果一个技术团队只想着安安稳稳做事,又没有宣传部门市场部门,需要做软件的谁知道这个团队啊?
这个工程不大吧。。需要包很多次吗
特别是市场部门。找活是需要主动上门问的,而不是坐在某个小办公室里面等着活来的。养一个市场部门,其实某种意义上就要支付外包薅走的这部分钱了。一个道理,要么你的市场部门能够覆盖你们的客户群体所在地域(某个区,某个市,甚至某个省),要么你们就靠外包去牵线搭桥。这部分成本是省不了的。
期待一个互联网平台也是没有用的。一方面客户不见得会去学习使用这种平台——客户也是很懒的。另一方面即使有这么一个牛逼平台出现了,它最终也会成为阿里,垄断了程序员人力资源以后,开始平台抽成。这样的话只不过是把给外包薅走的钱,上供给了平台而已。
参考我上面的回答。如果要包很多次,只能说明客户不知道哪里找程序员,所以就近找了个牵线搭桥的人力商人。而这个人力商人只是在客户所在区域有很强的市场营销能力,本身也不认识什么靠谱的程序员团队,所以到了二包手里罢了。
但是还是那句话,不可能要求全国小公司的小老板都知道哪里找程序员。
当然还有一种形式的二包,是一包把活拆碎了找不同团队开发。要知道程序员小团队最欠缺的可能是系统架构的能力。没有这能力,一些复杂的软件写出来就一坨翔。而有架构的一包可能懒得养那么多 crud boy ,选择和一些团队保持合作,一包做架构,二包做实现。
总之客户、一包、二包,靠合同约束,这样其实对参与者都是最简单的事情。
你可能想不到
某世界 500 强网站中文区域是我在业余时间维护,
更想不到某区教育系统的部分教案成果竟然是我写的, 只因教育系统人推到老师身上,老师放假没空,推到我这里,我就连写带抄交付了。
你看,非技术类工作依然能层层转包。
再透露一个做过的 g0v 项目,合同几十 w 的系统,到我手里最后几 k 交付的
常见,某国家级展会官网是我毕业后第一个正式项目,也是层层的
再补一个原因, 资源配置的问题
比如一个比较传统的二十多人的小网建公司,十几个做技术, 十几个做市场, 要不亏钱, 包含场地和经营成本, 起码得税前 40 多万吧, 差不多一天 1.5 万
这种公司接的单基本就是几千到两三万的, 你想, 三万的单两天要肝出来, 套娃项目还好说, 要手里没可以套娃的方案, 两天能做什么? 不找能提供垂直方案的分包出去怎么做..........
是常态,有的小公司没有资格竞标某些项目,就从有资格竞标的公司那里接外包。
其实客户也未必就不知道外包的情况,但问题在于招标的人和要用的人,其实并不是一路的,招标只管压价就行,压的低了就是他的业绩,但用的人这里就坑爹了,一分钱一分货,项目金额太低,就只能节约成本把一部分或者全部东西再压价往下外包,而外包可能还会重复这个操作...最终做成啥东西大家都心里有数了
程序员总把世界想的简单了
世界要是真的这么单纯就好了~
我们公司最近接了几个单子,让我感觉自己像干外包的,然后还是和别的公司一起合作的。公司的官网还是外包出去的,就是这个外包的水平太差,多语言愣是每个语言写一遍,吐了,后期我可不想维护。
1 价格太低
2 合同写明:不允许转包,否则赔偿
外包行业转包太太正常了
这个世界就是靠层层外包建立起来的。。。
所以, 小公司拿到的一手业务虽然少, 但一般是有稳定的外包业务来源的, 至少双方互相熟悉.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还挺折磨的, 业务都没法正常开展.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都可以能不够用 你就觉得多害怕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政治几百万的项目最终变成学生课堂上的毕设这个事情
你可以把 IT 行业想成纯商业性质,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安稳做事”的了,有的只是成本和收益的考量。恰好大部分情况下外包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最佳选择
包中包
me too
一边是软件吞噬世界,一边的中介吞噬质量,这矛盾随着需求增长,可得出一个有意思的推论:假设建筑行业的《建筑法》是用无数楼房事故人命堆出来的,那么可以推断出接下来,出几个软件转包引起的人命或重大社会事故后,《软件法》也即将出现,尤其是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医疗等行业。
开发实名制的基础已经具备(各平台的开发者认证、gitee 的实名审核、各 DevOps 工具链从密码转向个人公钥验证)
我国的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分包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哪些部分不可以分包?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不可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gov 项目给到最终做事的人十分之一的预算金额已经很良心了。我老婆的同学拿了个 60 多万的项目,利润有四成,感觉很不好意思,介绍项目的人告诉他,实际预算有六百万,不用担心赚太多。
我今年做过的一个项目,是给某投资型酒厂做的,层层转包下来,我这边的公司已经是第五六层了,然而就这样老板还认为三个人一年”只“给公司赚了一百万不到,只是为了以后的合作,不赚钱。。。
不仅是国内小公司的常态,而且是全世界绝大部分单位的常态,区别是外包的流程,水平和待遇罢了
外包也间接养活了很多人
毕竟 IT 里面大多数也是低端,当时某企业中标某地铁的一个几十亿项目,然后就是层层转包,自己不干活
合同写明:不允许转包,否则赔偿 !那如何证明就是转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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